ClaraX

【EC】高歌

由别人的推荐点进来的,然后去lo主的博客里看过其他文章。虽然有些抒情和描写仍有赘余,但私以为这是lo主所有文章里最好的一篇。爱情故事HE或BE都没有那么重要,两人从动心到心动的过程才是最动人。
热度这么低,不科学,可能大家还是喜欢看传统意义上的HE多一点,但实际上,lo主写的这个结局已经足够温柔。

啦酱躲猫咪:

驻唱歌手Erik/教授Charles


写在前面:开放式结局,非传统意义上的he,慎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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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歌。”


 


Erik没有抬头,他看到一双脚停在他面前,穿着有些发旧褪色,但仍擦得干净光洁的皮鞋,再往上,是磨出了毛边的灯芯绒裤腿,有个人蹲了下来,郑重地往他面前的空吉他盒里放进一枚硬币,不是过路行人那种漫不经心地投掷,眼神都不瞥一下的随意行径,也不像少年丟圈似的,轻悠悠从远处投。他端正地把硬币摆进去,犹如在孩童的手心放上一枚糖果。


 


那个人放了硬币之后就站起了身,但他没有走,依旧站在自己跟前,甚至连步子都没有挪动一下。


 


“你的歌很好听。”


 


那个人在Erik停奏的间隙又重复了一次,语调含糊,吐字有些不清。


 


Erik依旧没有看他,手上的吉他声也没有停,他换了一首歌,把调子从爱尔兰民谣切了出去,反复地拨弄着几个重复的和弦,嘴里也在轻声和,这首曲子没有歌词,他的喉咙里含混地发出啦啦的声音,毕竟这只是他随意乱弹的曲子,甚至不能称之为歌,它连歌名都没有。Erik以为那个人该失去耐心离开了,但他没有,他反而胡乱拍了拍地面的尘土,一屁股坐了下来,双腿盘着,竟是不肯走了。


 


过了夜里十点,这条巷子就没什么人经过,落叶在下水道口覆了一层,无人打扫,最近的一盏路灯也是坏的,三个灯座上只有一盏灯泡在亮,灯罩上还蒙着一层灰,昏暗的光线让Erik完全看不清面前男人的长相,那人也没有抬头,蓬散的发丝遮住了半张脸,他的头无意识地跟着节奏轻点,如果不是他的手指在膝盖上跟着叩节奏的话,Erik几乎要以为他睡着了。


 


奇怪,奇怪极了,Erik并没有打算等对方离开后再走,他哼完这首不知名的调子,收起了吉他拨片,揣进皮夹克里,把面前摊开的吉他罩子立了起来,Erik拿起那枚硬币,塞进口袋,然后小心地把吉他装进去。收拾的声音惊动了眼前半睡半醒的人,他茫然地站了起来,有些不知所措,目光直直地盯着Erik。


 


“你要走了吗?”


 


“十一点半了,先生。”Erik把琴背到背上。


 


“你的歌很好听,是我今晚听过最好听的。”那人又有些迟钝地掏出了一枚硬币,想要放进吉他盒里,可刚弯下腰,他却发现对方已经收拾好家当了,他有些尴尬地站直身子,握着一枚硬币,不知是该放回兜里,还是递出去,只好放在指尖来回搓。


 


“给我吧。”Erik叹了口气,从他手中接过了硬币,“谢谢你喜欢我的歌,以及多谢你的硬币。”


 


“不客气,那是你应得的。”那人笑了,但说话的声音依旧飘着,脸上有两块扑扑的酡红,“你真的很擅长这个,如果你换个地方,比如换到地铁口或是外面的第五大道上,听众会多很多。”


 


“我并不以此谋生。”


 


“确实,你看起来对没有听众这件事并不在意,你也住在这边吗?”


 


Erik不想理会他,对方明显打开了话匣子,开始了神叨叨的向陌生人倾诉的举动,现在是套近乎,接下来是自报家门,最后就是痛诉自己的悲情史,这些话说给一个萍水相逢的人听最是安全不过。Erik能听出来,面前这个人大概是喝醉了,才会如此半睡半醒半亢奋,他可不想和一个醉鬼谈人生,哪怕这个醉鬼欣赏他的音乐,并给他投了两枚硬币。


 


“我不住这边,只是偶尔会过来。”


 


“喔,好巧,我也是。”


 


那人居然笑了一下,Erik不知道他们在聊的东西有什么好笑的,他决意不再周旋,收拾好东西径自离开,朝暗沉沉的巷子里走去,才走了一小段路,他意识到自己身后有拖沓缓慢的步伐跟了上来,不紧也不慢,保持着恰当的距离,大约那人的脚还有些崴,步子一重一轻,听起来颇不舒服。Erik皱着眉头回过身去,果然是那个男人跟了过来。


 


“你的脚是怎么回事?”


 


若是平时,在Erik脾气不好的时候,他对这种尾随的不上道行为早就要过去一阵猛踹了,然而对方居然还是个伤患,他不得不耐下性子和他沟通。


 


“不知道…”那人居然还歪了歪脑袋,“可能是从酒吧出来的时候,在台阶上摔了个跟头,崴了脚。”


 


“你之前都不觉得疼吗。”Erik蹙了蹙眉。


 


“不疼,现在倒是有一点儿。”那人又傻笑了一下。


 


“你跟着我干什么。”


 


“因为你唱歌好听。”那个男人停顿了一下,仿佛意识到了Erik的不满,这才又结结巴巴地补充,“你放心,我没有别的意思…我只是,不想那么快回家,但又不知道去哪儿,才跟着你走一段,因为…你唱歌真的很好听,我走累了,也许就会自己离开了。”


 


“你今晚到底喝了多少杯。”Erik叹了口气。


 


“两品脱白兰地?大概还有半品脱威士忌,我记不太清了。”


 


“你知道你喝醉了吗,”他皱了皱眉,朝那个男人走近了一些,对方身上的酒味并不重,他明显不是什么酒量好的人,可能连自己的一半都不如,大概也只是偶尔一醉,“你应该早点回家。”


 


“我喝醉了吗?”那个人似乎有些热,把衬衫最顶上的一颗纽扣解开了,脖子上的皮肤也有些发红,“不过也没关系,我酒品不算很差,你看我还能在这儿好好跟你说话。”他又笑了,笑得戒备心全无,仿佛要证明自己不存在任何威胁。他用力地站直了身子,再一次咧开了嘴角,眼睛也眯成了弯,一点雾沉沉的蓝在眸子里积下去,他又开始絮絮叨叨了。


 


“你唱得太好听了,真的,我本来只是路过那条巷子,根本没打算进去,然而你的声音攥住了我,就好像我脖子上有条皮套子,我是被那歌声牵着走到你面前去的。可惜我没带皮夹,喝酒时把钱花光了,身上只剩下两枚硬币,你的歌值得我把所有都给你,你想要天上的星星吗?”


 


他说完后,非常响亮地打了一个嗝。


 


天呐,这个人居然还说自己没醉,他已经开始说胡话了。


 


Erik把背上的吉他换了另一边,不理会他,继续往前走,他爱跟就由他跟吧,看他能跟着走多久。然而那个人跟着也就算了,嘴巴居然从没停过。


 


“你刚才唱的最后一首是什么歌,我太喜欢那首歌了。”


 


“那是你自己写的对不对,它没有歌词吗?”


 


“嘿,你不靠这个谋生的话,平时是做什么的呢。”


 


“我不是‘Hey’,叫我Erik。”Erik简直忍无可忍。


 


“喔,我叫Charles。”那人又傻呵呵地笑了,对知道了Erik名字这件事感到十分开心,他迈开微跛的脚,向前快走了两步,保持着离Erik的吉他盒半条手臂长的距离,“如果我以后还想听你唱歌,你还会在刚才的地方吗,Erik?”


 


“嘿,听着,”Erik的忍耐到了极限,他猛地停下脚步,转过身看着那个叫Charles的男人,他眼里有灰色的阴霾在涌动,声音低沉,“如果你再不回家,而是一直跟着我的话,我就要把你扔到警局去了,别以为我不敢。”


 


“为什么你要这么做,我打扰到你了吗?”


 


Charles喝醉后智商就完全下线了,Erik觉得对方已经进入了待机状态,所剩无几的电量只能支撑他进行日常的反射活动,想到什么就说什么,完全不经由大脑思考,Erik甚至怀疑,他会喜欢自己的歌,不过是喝醉后大脑造成的错觉罢了。


 


“把你的手机拿出来,打给你的最常联系人。”Erik冷飕飕地说。


 


“好的。”Charles此刻就如同训练有素的犬只一样听话,从裤兜掏出了手机,左右摆弄了一会儿,用力摁了好几下主键,手机屏幕一点反应都没有,黑漆漆的屏幕仿佛在无声地嘲笑他,他居然还拿起来晃了几下,才傻乎乎地抬起了头,咧开了嘴角。


 


“没电了。”


 


钱夹没带,手机没电,还喝得酩酊大醉,Erik这才意识到自己摊上了一个大麻烦。


 


然而这还不是最糟的情况,下一刻,这个大麻烦的表情变得有些古怪,眉头蹙了起来,喉结也不自觉地上下滚动,他突然用力推了一把Erik,弯下腰,用力呕吐起来,Erik躲闪不及,裤脚和鞋面上都沾满了他的呕吐物,难闻的腥味在空气中散开。Erik抓狂得要摔吉他了,他只想赶快离开这里,然而对方却像是呕光了所有的力气,步子一软,眼看着就要摔了下去,Erik不得不赶紧搀着他,免得两个人都跌进那摊呕吐物里。


 


“喔,Erik,你唱歌好听就算了,人也非常好。”


 


Charles朝他说了今晚的最后一句话,就睡了过去。


 


 


 


 


天亮的时候,Charles不是被窗外行人的喧闹声吵醒的,而是被痛醒的。


 


是的,全身哪儿都在疼,首先是头,宿醉的后果就是脑袋里仿佛有一千根针在扎,充满了细密尖锐的刺痛;接着是脊椎和手臂,他猜想自己一定是在什么坚硬的地方,并且用奇怪的姿势度过了一晚,才会压迫到身体的大部分,果不其然,当他睁开眼时,他朦胧地意识到自己正睡在一张沙发上,而且姿势无比局促;再然后才是脚,一开始只是温缓的钝痛,但当他的脚踝不经意磕了一下沙发扶手时,他差点就要因刺骨的锐痛尖叫出声,仿佛有人在他腿上接了三百伏的高压电;最后,才是肚子,胃里空荡荡的,吐了个干净,仿佛在抗议他昨夜的暴饮与折磨,毫不夸张地说,Charles觉得自己的胃要把自己消化掉了。


 


这实在是糟糕至极的体验,这些乱七八糟的感觉把Charles的意识中枢占满了,以至于他一下子没能想起来,自己现在是在哪儿,身边的摆设有什么不对,他非常迟缓地转了转眼球,试图让自己的视觉听觉嗅觉归位。首先,身上的衣服不是自己的,尺码明显偏大了,还有股淡淡的烟味,而自己很少抽烟;另外,这张沙发也不是自己的,上面老旧的人造皮革被磨得很薄,有的地方甚至能看见底下的弹簧。


 


Charles用力地甩了甩头,试图让听觉恢复运转,不一会儿,他隐约听到有轻扬的乐声传来,打在他的鼓膜上,Charles就像沿着香味觅食的猫咪一样,朝着音符流淌的源头望去,看到了一个坐在窗边的男人,那个人的手上在拨弄着吉他,脸却被罩在光线中,无法看清,只能从轮廓判断出他有一副厚实的肩膀,身材高大,腰线也很长,Charles怔怔地想了一会儿这个人是谁。


 


那人在弹一首童谣,Charles以前听过,那是一首意大利儿歌,他的母亲曾经唱给他听过,里面有一句歌词他一直很记得,那首歌里唱到,星星掉落,就像糖果,Charles的童年都在反复做着这样的梦。当那句熟悉的旋律被弹出来时,“铛”的一声,他脑子里最后一颗罢工的螺丝也被拧上了,Charles懊丧地捂住了脑袋,只想扯开沙发上那块半破不破的人造皮革,把自己的头埋进棉絮里去。


 


“你总算醒了。”Erik听到声响,看了过来,他的话里毫无情绪,脸上也没有多余的表情,就连弹吉他的手都没有停下来过。


 


“是的…我很抱歉。”Charles不好意思的看了他一眼。


 


“道什么歉?”Erik挑了挑眉,停止了弹奏。


 


“我一定给你添了很多麻烦。”


 


“确实如此,我很庆幸你还有自知之明,如果你醒来后还是喝醉前那副德行,我就真的要扔你去警局了。”


 


“喝醉前?”


 


Charles用力回想,然而人喝断片之后总是很难记起全部事情,他只隐约记得自己听完Erik的歌后,恬不知耻的跟了对方一路,并吐了自己和他一身。


 


“我的衣服…是不是你换的?”


 


“不然呢,难道你还想穿着它睡觉?你知道你昨晚有多臭吗,”Erik皱了皱眉,“我也就换了被弄脏的衣服。”


 


Charles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:“我好像把你的衣服也弄脏了,你可以给我处理,我拿去干洗后再还给你。”


 


“算了吧,我也不是没有喝醉过。”Erik不耐烦地摆了摆手,示意不用,“你现在可以走动了吗。”


 


“当然可以。”


 


Charles赶紧站了起来,然而当他的脚一碰到地板,钻心的疼痛又回来了,他非常勉强地扶着沙发,才能保持站立的姿势,他知道自己此时有些狼狈,但面前的人显然并不在意,因此他也放松了身体。Charles打量着周围,他应该是在一个小酒吧里,不大,举目尽收眼底。吧台就在不远处,现在是清晨,没有开灯,少了光怪陆离的彩色光线粉饰,这里看起来无比清冷,只有他和Erik两个人。高脚凳倒立起来叠在桌上,地板似乎刚被清洗过,还有水渍没有干,马路外的人群熙熙攘攘,有微弱的声音传进来,不知为何,Charles竟觉得这里像一个避难所,有种没由来的安心。


 


“你这句话说得也太勉强了。”Erik打断了他的出神,伸腿轻轻碰了一下他的脚踝,Charles猛地倒吸一口气,摔回沙发里,他这才发现自己的脚踝已经鼓得老高,红肿突兀,像是骨头在里边涨发了,Charles有些不着边际地想,他的脚还能不能塞进他的鞋子里。


 


“没有骨折,但也比那好不了多少。”Erik说。


 


“没关系,”Charles咬牙硬撑,“我回家后找点药水涂一涂就好了。”


 


“你每次喝醉都会把自己弄成这样吗。”Erik嘲讽他。


 


“倒也不会,只是昨天…发生了一些事,所以喝多了一点,我酒品还是不错的。”Charles反驳,“我偶尔也会和学生们一起喝。”


 


“学生?你是老师?”


 


“哥伦比亚大学的遗传学教授。”


 


Erik没有应答,但质疑的眼神出卖了他,他无法把昨夜那个胡言乱语的醉鬼和大学课堂上的讲师联系到一起,不过眼前这个刚清醒过来的男人,确实中和了两者的形象,虽然姿势不甚美观,但他口齿清晰,谈吐优雅,神情也并不因眼下的狼狈而显得局促不安,即使窝在破旧的沙发上,也如同倚在舒适的躺椅上一般自在。这在Erik心里形成了模糊的界限,他喜欢给人下定义,这让他能迅速找到与对方打交道的省力方式,但Charles显然是不同的,他竟一下子找不到概括他的方式。


 


Charles见他没有说话,也只是笑了笑,转移话题:“这是你的酒吧吗,难怪昨晚你说,你不靠街头唱歌维生。”


 


“算是吧,但很快就不是了。”


 


“什么意思?”


 


“这儿开不下去了,”Erik淡淡地瞥了他一眼,“生意不好,租期也到了,下个月这里就要关门了。”


 


“喔…那,那你接下来去哪儿呢?”


 


Charles没想到会听到这样的回答,他有些尴尬,眼神四处乱撇,他不曾想自己一开口就问到了对方的伤心事。但Erik始终面无表情,Charles不能确定他在思考什么,他似乎对什么都无所谓,天塌下来,暴雨倾泻下来,粉尘和水滴也沾不到他身上,从肩和背流下来,从手臂和小腿淌出去,一直渗到地上每块石砖的缝隙里。


 


“回家,我的老家在德国,纽约对我来说,不太适合。”


 


昨晚Erik还对Charles避之不及,但现在他无所谓了,反正自己也快要离开了,跟一个陌生人聊聊算得了什么呢,他现在对自己表示遗憾,不过是出于同情,客套完了酒醒了,就再也没有昨夜弹过的那支歌。


 


“可你…唱得特别好,”Charles是真的惋惜,“你弹的曲子也很好听,刚才你弹的那首意大利童谣,我在童年时听过无数次了,可我从不知道它还可以这么温柔。”


 


“大概是因为,弹的都是些老掉牙的曲子,也就只有你会说好听。”


 


“那是别的人没有眼光。”Charles嘟囔道,撑着扶手支起身子,费劲地把他肿了半圈的脚塞进鞋子里,小跳着站了起来,站直身子,顺带拎起了一旁他换出来的衣服,他比Erik稍矮一些,只到他鼻梁骨的位置,“总之,多谢你Erik,我想是时候走了,你的衣服我下次再带给你。”


 


说到这里,他有些犹豫,“我还可以…再来吗?在你离开之前。”


 


“晚上六点营业,到凌晨两点。”Erik说这话,就是同意了。


 


“我知道了。”


 


Charles笑了,眼睛也微微眯了起来,虽然宿醉过后浑浑噩噩的睡了一夜,脸上还稍显疲态,身子也站不太直,骨头都是酥软的,衣服皱巴巴,棕色的头发也乱糟糟,但当他笑起来时,Erik却从他的眉梢眼角察出了一分春日骄阳的意味,如朦胧晨雾中并不炽热的火光,把自己从里到外烘暖了。Erik看着他一瘸一拐,有些狼狈但笃定地走到门边,推开吱哑响的木门,转过头看了自己一眼。


 


“我昨晚…之所以喝成那样,是因为我的家人离开纽约回英国定居了,我的父母,妹妹,和她的爱人,昨天我去送了他们,回来后心里郁结,便去喝了一场。”


 


“我本应该同他们一起走的,可我没有,这个城市有我放不下的地方,我的工作,我的学生和朋友,甚至还有冬天会在我车底下取暖的野猫,有这一切在,我就不是一个人。”


 


“也许离开未必不是一种选择,可你值得留下。”


 


说完后,Charles深深望了他最后一眼,推门走了出去,钻进了大街上熙攘的人群中,如同匆忙赶路的无名行人中的一个,可Erik还是准确地从那么多背影中捕捉到了他,他并不高大,也不特别,走路还有点微跛,可秋日的黄晕洒在那么多人的肩膀,Erik只觉得他身上有光。


 


大概是自己就要离开了,即将远行的人总是格外宽容,所以才会看到一个醉鬼都觉得亲切起来,他想。


 


 


 


 


Charles不是说说而已,就算Erik无所谓他的到来,他也不会看轻每一个说出口的承诺,在时隔一周后的某个晚上,他赴约了,但这次不只有他一个人,他的身后还熙攘攘地拥着一群同伴,看年纪,有的是他的同事,更多的应该是学生,他们一进门,顿时令这间冷清的小酒馆热闹了不少,看起来也有几分门庭若市的意思了。


 


一开始,Erik还没发现人群里面有他,他独自低着头,坐在高脚凳上,在小唱台的昏暗一角默默调着吉他弦,直到一个人走到跟前,把微弱的光线遮住了。Erik皱了皱眉,刚要抬头,面前的人却停住了,直接蹲下来,仰起头看着他,不过这次他手上没有拿着硬币,也没有喝醉。


 


除此以外,一切就如同他们第一次见面时那样。


 


“是你?”Erik有些意外。


 


“我以为你要认不出我了。”


 


“你的脚好了吗?”Erik第一反应是低下头看他的脚踝。


 


“好了,上周就好了。”Charles为了证明,特意站起身,在他面前小跳了两下,还扭了扭脚踝,“我去上课时脚踝还肿着,不得已单脚蹦上讲台的,第二天学生们险些就要给我搬张轮椅了。”


 


Erik的眸子温柔地瞥了过来,“你今天…”


 


“来还衣服给你,”Charles笑眯眯地从身后变了个袋子出来,里面装的是上次喝醉时,Erik帮他换的衣服,从衬衫到长裤都熨好了,整齐的叠在一起。


 


“今天我们实验室有聚餐,吃完饭后他们嚷着要转场,我就把他们一起带来了。”


 


Erik抬头,看了一眼在远处四散聊天的人群,他们中间有种旁人挤不进去的氛围,不用多言语就能把自己和周围不相干的人划分开,谈吐的内容,比划的手势,甚至是含蓄但亲昵的耳语,这和平时总到这儿失意买醉的大汉,或是下夜班来解乏的小职员不太一样。Charles也是他们之中的一员,Erik不知道为什么他还要待在自己跟前,而不是回到那群人中去。


 


Charles不知道Erik在看什么,他顺着那双灰绿色眸子注视的地方看过去,还以为Erik在困惑和自己来的人有谁:“那位棕色短发的女士叫Moira,是我的同事,她也是很优秀的基因学教授,另外一个戴眼镜的,皮肤很白的男生是我的助手,别看他高,他的性子很腼腆。”


 


“没你白。”Erik淡淡地说。


 


“啊?”


 


Charles愣了一会儿,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,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,但Erik的表情正经得不得了,一点都不作假,Charles只好把笑声压了下去,用手捂着嘴轻咳了两下嗓子。


 


“我先过去,你待会是不是要唱歌?”


 


“晚一点会唱。”


 


“今天你要唱什么?”Charles的眼睛亮了。


 


“等一下你就知道了。”


 


Erik不理他,轻轻用脚尖踢了一下他的小腿肚,催促他离开,Charles也不恼,笑着瞥了他一眼,跳下吧台,回到他的朋友身边,很快他就被两三只手臂揽过去了。


 


Erik瞧过他的醉态,可还从未见过他进入那个神叨叨的状态前的样子。在被敬酒之前,他总是要狡黠地挨着别的人,用流转的波光放松对方的警惕心,托着腮,絮絮叨叨地和对方你来我去的扯嘴皮,最后即使自己被灌了两大杯黑啤,来逗他的那个人喝的也绝对不比他少。和Charles喝酒是一件很受用的事,他是一个再好不过的倾听者,能够把酒杯中沸腾气泡里藏的心事一并吞下,再挤出点带麦芽香气的箴言道给你听。这么小半晚下来,Charles俨然成了那群人之中的焦点,没有聚光灯也无愧主角的身份。


 


最后,这个稍显混乱的场面还是由Charles结束的,他大声示意自己再喝一杯大的就算完成任务,随后在众人的起哄声中,脱掉了西装外套,穿着衬衫和一件挺括的小马甲,脸色红彤彤的,踩着凳子,三两下就踏在了酒桌中央,手里还捧着一大长管啤酒,高举起来朝四周示意,顿时迎来一片叫好。他也不多说,笑着扫了周围一眼,径自高捧起酒杯喝了起来,周围叫得更疯狂了,所有人都在盯着那一管啤酒,看它的份量一点点降下去。


 


Erik也在看着,但他视线落脚的地方不同,他的目光片刻没有离开过Charles的喉结和下巴,Charles喝得脖子和脸都有些发红,仰着头,喉结一上一下,衬得那寸覆盖在血管和筋脉上的肌肤越发透薄,再看仔细些,就能看清上面细小的毛孔,仿佛有蓬勃的热气从里面散出来。


 


他看得太认真,也太入神,以至于他都不知道Charles什么时候喝完了那杯酒,等Erik反应过来时,人群已经散开了,Charles也从桌子上跳下来,长舒了一口气,抹了抹嘴巴,手指带过了鲜色的,湿润的唇,最后还漫不经心地舔了舔嘴角。


 


这个动作对于Erik几乎是致命的,他猛地低下头,避开这份视觉冲击,心中的惊叹却如同发酵的面团一样急速膨胀,把整个胸腔都填满了。


 


必须要给自己找点事做了,他不能在这儿呆坐一晚,Erik想,他一边站起身,一边走上吧台调整话筒,脑袋里有架唱碟机在高速旋转,随便弹首什么曲子都行,哪怕再不应景,也胜过承认自己受到了撩拨,还是在Charles不知情的情况下。


 


Erik心里是这么打算的,也这么做了。他一坐上来便弹了首爱尔兰民谣,调子低沉缓慢,把酒馆里热烘烘的氛围浇下去了不少,人们慢慢停止了喧哗,三三两两坐下,和着轻声的音乐小声聊着天,倒也没有人去看他。慢慢地,Erik平静了下来,全身心沉浸到了指尖的颤动中,弹了两三首后,他终于有勇气抬起头去找Charles。


 


Charles正自己一个人趴在吧台边,把头搭在手臂上,也在看着他,。


 


面色半醺,眼皮微抬,视线半瞅不瞅,嘴角红润,还带着懒洋洋的傻笑。


 


“好歌。”


 


他和Erik的目光对上,轻轻做了这个口型,Erik读懂了他的意思,冲他回笑了一下,Charles朝他举了举杯,却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杯子是空的,他耍赖表示这次作不得数,郑重地把酒杯满上,又举了一次。


 


偌大的酒馆里,竟只有Charles一个人在认真听,就如同那晚在落满黄叶的地上,在昏暗的路灯下,远远从巷口望去,有一个醉酒的人和一个失意的歌者,那时只有Charles自己在胡搅蛮缠,而这一刻他们取得了心照不宣的默契,这种情感类似于坐在人声鼎沸的广场上,有一只不期而遇的鸟儿扑啦啦飞落在你的肩头,你没有鸟食可以喂它,可它也不向你索求什么,安静地待了一会儿后,又飞走了,人们只看到有个男人和一只鸟儿傻愣愣地坐在那里,可只有你知道,只有这只鸟儿知道,你唱了一首歌给它听。


 


Erik吟唱的声音更小了,慢慢只剩下了含混的低哼。


 


声音不大又如何,有心人自会听的。


 


 


    


等到Erik停下演奏时,时间接近凌晨,酒馆里的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,Charles在半个小时前也和他的同伴们先行一步离开了,毕竟他不可能让一位喝得醉醺醺的女士独自回家,在临走前,Charles跑到台前,非常郑重地在地板上放了一支玫瑰,他本想直接插到话筒上,可那时的Erik还在弹着吉他,只好作罢。


 


“可惜我今天没有带硬币,只好用花代替了。”他眨了眨眼。


 


“你以为我没看到吗,那支玫瑰是你在吧台后面的花瓶里折的。”Erik冷哼了一声。


 


“你这是在暗示我下次应该亲自买吗?”Charles吐了吐舌头,“我更愿意用那笔钱请你喝杯酒。”


 


“喝酒就不必了,我不想再弄脏一次衣服。”


 


“上次是你说不需要我帮忙洗的。”


 


Charles小声地咕哝,朝Erik挥了挥手,示意自己先离开,随后的半个小时里,其余的客人也陆续离场,酒侍打过招呼后也下了班,最后只剩下Erik自己。他从唱台上跳下,伸了个懒腰,捏了捏发酸的脖颈,一股电流噼里啪啦地自脊椎顶往下游走,他舒服地叹了口气,放好吉他,才注意到Charles在一旁放的衣服。


 


衣服被整齐地叠在袋子里,拿出来时,能闻到舒适干燥的洗衣皂的味道,和他想象中的如出一辙,他翻了翻,却意外地发现夹克被换过了,款式还是原来的样子,但皮料崭新得多,Erik记得,自己的夹克里衬有了一个口子,拉链的金属扣也磨白了,而眼前的夹克显然是新买的。他有些纳闷,往袋子里掏了掏,在袋子底部发现了一张纸条,Charles的解释很简单,说旧夹克被野猫咬坏了,他只好扔掉,再买一件新的。


 


Erik不作多想,把衣服放到一边,走出酒馆,他转身给酒吧落了锁,打算找点夜宵吃,顺便抽根烟。


 


他上好锁,刚站起身,却被突然钻到身后的人吓了一跳,那人不做声,笑嘻嘻地看着他,蓝色的眸子里有一点盈盈的光在闪,除了Charles还能是谁。冷风一吹,Charles看起来酒醒了不少,他的眼神清明,头发有些乱糟糟的,也被他随意拨到了脑后,他的手上还拎着一大袋冒着热气的便利盒,看起来应该是吃的。


 


“你不是走了吗?”Erik刚点了一支烟,叼在嘴里,一脸纳闷。


 


“我只是送Moira去地铁站而已,明早她有课,得早点回去休息,对了,我还顺便买了点吃的垫垫肚子,你今晚应该还没吃东西吧。”


 


“你怎么知道?”


 


“我猜的,”Charles调皮地眨了眨眼,“你不知道我会读心吗。”


 


Erik有些好笑又无奈地看着他,风有些大,他竖起了夹克的衣领,一只手接过Charles手上的餐盒,顺便轻轻推了他一下,示意他跟着自己一起往前走,在酒吧呆了一天,空气混浊,他只想在外面透口气,街拐角不远处有个小广场,露天的长椅很多,正适合坐着吃点东西。


 


“既然你会读心,那你说说看我现在在想什么。”


 


“你在想要不要留下来,留在纽约。”


 


“.…..”


 


Erik的脚步顿了一下,几乎是一个踉跄,他暗自稳了稳,停了一会儿才往前走,真是见鬼了,难道他真的会读心不成。


 


“我说对了吗?”Charles一直注意着他的反应,咧开嘴笑了,“这次我真的是猜的。”


 


“说得好像上次你不是一样。”


 


Erik狠狠地吸了一口烟,把剩下的半截摁灭在路边的垃圾桶上,他突然宁可跟喝醉的Charles打交道,至少那时候的他更无害,也更迟钝,做起事来都是不紧不慢的,脑子处于半罢工的状态,处理不了复杂的信息,如果自己盯着喝醉时的他看,哪怕看上好几分钟,他恐怕也只会傻乎乎地回看自己,一边在脸上摸来摸去,以为粘了什么脏东西。可现在,Erik甚至不敢扭头瞥他一眼,恐怕只要一眼,清醒着的Charles就能把自己看穿了。


 


至于看穿的是什么,Erik不敢深想。


 


Charles看到Erik沉默,便也不再多说,静静跟在他的身后,步子踏在同样的节拍上,小声地哼着歌,他刚才喝了不少酒,胃沉沉地坠了很久,现在反倒急切地想要吃点热腾腾的食物,到了小广场的长椅附近,他立刻上前晃了一下Erik的胳膊,示意他把袋子里的餐盒拿出来,里面是几个热乎乎的三明治,他直接掏了一个,剩下的给了Erik。


 


Erik好笑地看了他一眼,也跟着拿出了一个,撕开裹在外面的包装纸。


 


他们默不作声地埋头吃了起来,四周很安静,只听得到些微的咀嚼声,Erik第一次发现,想要自我开解,一份还不够手掌大的三明治比起抽整盒的烟都来得有效,一口烟进了肺,胸膛还是空的,可胃填饱了,心也跟着落到了实处,让他站在原地而不至于感觉轻飘飘的,轻得脚踩在没干的水泥地上也留不下鞋印子,迈步跑起来时也感受不到自己的重量。他三两口吞掉了剩下的三明治,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身边的人。


 


这份炽热的视线Charles权当不自知,又或是他不点破。


 


“你在犹豫什么呢,Erik?”Charles轻声问。


 


“你不是会读心吗。”这句玩笑话真是好用极了。


 


“.…..”


 


Charles被这句反问哽得说不出话,朝他轻飘飘地飞了个眼刀子,那刀口却是钝的,刮在Erik身上,分毫不痛,只能叫他心痒痒,那钢刃也被烧得通红,熔成长而锋利的针,细细密密地往他身上戳,连脚底板都不放过,酥和麻的体验侵占了他所有感官,Erik坐在冷风中,心口却有把火,烧得全身都要沸腾了。


 


“你为什么会…喜欢我的歌?”Erik真切地想要知道答案。


 


Charles犹豫了一会儿,眨了眨眼,“那种感觉很难形容,用一个遗传学教授能想到的最浪漫的说法是,这是一种奇妙的变异,你的爱好藏在你的基因里,在这个世界上,你会喜欢什么口味的食物,什么牌子的香烟,什么款式的皮夹,你就有可能喜欢某一种音乐,这种音乐与你生活中种种微不可察的喜好是分不开的,只是你没有发觉。”


 


“不只有音乐是这样,很多事都是如此。”Charles又顿了一顿,“但如果你问喝醉时的我,我恐怕只会回答,见鬼的,喜欢难道还需要理由吗?”


 


“大概是不需要的。”


 


Erik笑了,掏出烟,递了一支给Charles,两人在风中,看白色的烟雾融在一起又迅速消散,脚边落下或明或灭的余烬。


 


他大抵体会到了类似幸存者劫后余生的狂喜,就像在海水里快要溺毙时,有人把他托上海面,给他渡了一口新鲜的空气,他重新听到了海浪的声音,闻到了海水的气味,看到了远处的灯塔,然后开始感激活着这件事情。再也不犹豫了,Erik想,他不走了。


 


他还能去哪儿呢,还要去哪儿呢,还有哪儿能让他拥有一个堪称知己的人呢。


 


 


 


 


Erik退掉了回德国的机票,把故乡和童年往事一起锁在衣柜的行李箱中,上了厚厚的锁,半个月后,他离开倒闭的小酒馆,卸下老板的称谓,重新换了一家酒吧做驻唱。也许Erik确实不擅于经营,在除却了冗杂琐事之后,专注在音乐上的他意外地沉淀下来,新酒吧所在的街区不错,客人与之前的相比起来,更为热情和有涵养,他渐渐有了一小批固定的听众,也会有慕名前来的少女,坐在吧台前脸红地窃窃私语,并时不时往他身上瞄。他甚至尝试着唱一些自己写的歌,反响都很不错,诚如Charles所说,生活在慢慢变好。


 


只是在那之后,他们见面的机会变少了,开启新生活的这段时间对Erik来说最为繁忙,而Charles的家离Erik的工作的地方很远,他不太可能每天下班后来这里喝一杯,再穿过大半个城市回去,这样算下来,两个月里,他们也就见了几次面。


 


但这不要紧,这时的Erik以为他们还有时间。


 


而且在眼下,对他来说有更重要的事,Charles的生日快到了,他要好好准备一份礼物给他。Erik去过一次Charles的家,不是不知道这位遗传学教授有多受学生们爱戴,光是孩子们给他写的信,就在书架上积了厚厚一摞,更别提其他各式各样的手工模型和插画——Charles只肯收不花钱的礼物,他曾跟自己抱怨过,去年生日那天,他差点想要翘课,好避开学生们轰炸式的礼物袭击。


 


“天知道我有多头疼,过生日的时候我只想在家舒服的睡一觉,而不是一走进教室就被礼花筒喷得全身满是亮闪闪的彩片。”


 


Erik没有回答他,但心里却觉得挂满彩条和亮片的小教授应该会出奇地好看。


 


在决定礼物这件事上,Erik并没有花太多时间,他自然不会跟着学生们凑热闹,让自己的心意被埋在一大堆叫不出名字的手工模型里,于是Erik决定给Charles写一首歌,他知道自己对于Charles是特别的,可他总想用些不一样的方式证明这一点。


 


写一首歌并不难,难的是只写一首,Charles不是个用一首歌就能够概括的人,如果允许的话,他可以用一首歌去描摹他的眼,一首去刻画他的唇;用一首歌划过他的发梢,淌过他的下巴,另一首钻进他的锁骨,缠上他的脚踝;接下来再用一曲欢快的调子调侃他的醉态,用跳跃的间奏表现他的热忱,用平缓的滑音叙述他的温柔,最后用渐弱的尾声,说一点爱,或是跟爱有关的事情。


 


有些言语的份量太重,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坦露隔着肚皮的重重心事,所以世界上才有了歌。


 


 


“什么歌?”


 


Erik猛地回过神,对上了一旁Charles的视线,他的手托着腮,神色柔和地看着自己,手上还捧着一本翻了大半的书。


 


“你刚才哼的歌我没有听过,那是什么歌?”Charles又问了一次。


 


“随便哼的。”


 


Erik有些心虚,不看他,低头拿着谱子,在上面写写画画,他哼的歌正是写给Charles的,离Charles的生日还有一周,他以为在那之前自己都没空见他。可今天中午,Charles给他打了通电话,让他晚上到他家里一趟,还神神秘秘地卖关子,不肯说是因为什么事,来了许久,Charles也什么也没提,两个人在沙发上一坐就是大半天。


 


“你每次随便哼的都很好听,可我一次完整的都没听过。”Charles咕哝。


 


Charles的神情有些失落,Erik险些就要将这份礼物的存在脱口而出,他费了很大劲才把秘密憋回肚子里,硬生生把嘴边的话换成别的意思,“如果你想听,下次我有空的时候把它写出来。”


 


“可能…没有下次了。”这次Charles没有看他。


 


“什么意思?”


 


“因为我要走了。”


 


他脸上的表情很平静,Erik能猜到那是伪装的,平日他眉眼间生动的神色太多,开心就笑,难过就撇嘴,无聊时就咬着嘴唇发愣,唯独想要掩盖什么的时候,才会刻意摆出冷静克制的表情,好让背后的事情看起来不那么严重。可恰恰正是如此,Erik才能肯定,情况不太寻常,他的手不自觉地攥紧了腿上的布料。


 


“我今天约你过来就是因为这个,只是刚才不知道怎么说,我要…离开纽约了。”


 


Charles的眼睛直直地盯着茶几上杯子里的水,看那一小块平缓无波的镜面,“有很多东西我带不走,处理掉太可惜,所以想把多出来的东西留给你,你待会就可以看看,有什么是用得上的。”


 


“离开…你要去哪?”


 


“回英国,回家,我母亲的身体这半年来一直都不太好,她希望我能在她身边多陪陪她。”


 


Erik的大脑接近死机,错综复杂的电路乱成一团,芯片滋滋冒出火花,他试图逐字逐词拆开Charles说的每个句子,连标点符号都翻来覆去地加以注解,好确认里面是不是有别的意思。当他彻底回味过来时,五脏六腑已经在沸水里被烫了一遍,眼看着齐全,可没有一处筋脉是完好的,骨头拆下来做了汤,熬的全是见不得人和说不出口的心事。


 


他说的其实很清楚,没那么多弯弯绕绕,他要走了。


 


“你当初说你要留下来…”Erik的声音说出口时,哑得不像话。


 


为什么我留下来了,你却要走了呢。


 


“你当初也说你想离开,可你没有,”Charles有些无奈地望着他,眼里的蓝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雾,“Erik,有些事情,我们都没有办法。”


 


是了,Erik苦笑,这本就是毫无干系的两件事,他留下来,他要离开,他们都是独立的个体,没有谁捆绑着他们的腿和腰,好让他们迈步前进时都能朝着同样的方向。打一开始,他们就是萍水相逢的两个人,当初是Charles死缠烂打跟在自己身后,才有了那么多说不清的牵扯,如今他要走,自己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挽留。


 


“什么时候要走?”


 


“我生日的前一天。”


 


Erik不说话了,他面无表情地看着Charles起身,跟在他身后走进卧室,墙角有两个打开着的,收拾了一半的行李箱。Erik想说,我给你写了一首歌,想在你生日那天唱给你听,但他没有,这句话听起来像是一种绑架。他只是沉默地看着Charles收拾行李,久久没有动弹,即使Charles走到一边去整理书柜,他的视线也还是长久地停留在行李箱上,仿佛要在那里烧穿一个洞,把里面的家当毁个彻底。


 


他的目光从摆在最上层的羊绒背心扫过去,掠过整齐摆在一旁的条纹领带和温莎结,他曾臆想过用那条领带绑住Charles的手腕,亲吻他光滑的手臂内侧,再往下,视线抚过熨烫整齐的衬衫,那件衬衫的衣角有一点洗不去的泛黄污渍,是半个月前Charles不小心打翻了一杯果汁造成的,最底下,有一件被遮住大半的皮夹克,露出磨得发白的金属拉链。


 


那是Erik的夹克,当初Charles说被野猫咬坏,扔掉了的那件夹克。


 


Charles听到响动转过头时,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景象,行李箱里的衣服被翻得乱糟糟,Erik手上死死攥着那件旧夹克,眼神发亮,神情怪异地盯着自己,他的嘴角紧绷,手上的肌肉鼓起,仿佛他下一刻就要扑过来,Charles的脸顿时烧得通红,心里暗道不妙,急急忙忙就要张开嘴解释。


 


“那件衣服是我…”


 


话还没说完,Erik就走了过来,一把将Charles推到墙角,并眼疾手快地将那件旧夹克垫到他身后,不让冰冷的墙壁贴着他的皮肤,下一刻,他欺身上前,密不透风的烟草气息由前往后把Charles裹住了。一个有些发狠的吻覆盖上来,Erik的牙齿扯着他的唇肉,舌尖在他的腔壁内扫荡,力道极大,刮得他生疼。Charles心里竟也涌起了一股气,不甘示弱地反击回去,牙齿碰撞,舌头搅在一起,他们不像在亲吻,更像是在互相撕咬,力气铮铮地要把对方撕成碎片。Erik简直想要揍他,但终究不忍心,双手用力压着他的脖颈,把他往身下按,两个人的骨血仿佛要融到一块去。


 


才一小会儿,他们就出了一身的汗,Charles更是喘不过气,几乎要咳嗽起来,他的身子已经滑坐到地上,整个人都盘缩着,Erik这才稍稍松开了钳制的手臂,也跟着他坐下,用掌心轻柔但不容拒绝地抚着他的鼻子和侧脸,吻也放得不急不缓,轻轻吮着他的舌尖,Charles不挣扎了,全身心投入到这个漫长的吻中,这是第一个,可他不知道这会不会是最后一个。


 


“你还是要走。”


 


Erik的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。


 


“还是…要走。”


 


Charles呢喃,双手用力圈住他的腰,把头埋在Erik颈侧,不愿抬头看他。


 


“还会回来吗。”


 


“也许有一天会,到那一天之前,我都会等你,但我不会要求你等我。”Charles的声音闷闷的,带着点哭腔,“你不许把那件夹克要回去,它现在是我的了。”


 


“我也是你的了。”Erik小声地叹了口气,吻了吻他头顶上的棕色发旋,“你只不过是往吉他盒里丢了一枚硬币而已,真是赚到了。”


 


Charles不好意思地笑了,一点盈盈的波澜在眼角被打碎成了光,Erik看在眼里恼得很,说要走的人是他,掉眼泪的人还是他,就仿佛这个决定不是他自己做的似的,可自己心里一边嫌弃,一边止不住的疼,只好俯下身子吻他的眼,好像那泪水是治愈伤口的良药,再苦也不嫌多。


 


他终于还是告诉他了。


 


我给你写了一首歌。


 


 


 


 


Charles生日那天,Erik一个人回到了他们初次见面的地点,自从认识Charles之后,他再也没有回到过这里唱歌,这条巷子大概真的被人遗忘了,落叶积得比原来还要深,最后那盏灯泡也彻底罢了工,好在稍远一些的路灯还在亮着,有微弱的灯光照着他,在身后投射出长长的影子,他重复着熟悉的动作,打开吉他盒,拿出吉他,准备弹一首心里温习了无数遍,却从未唱过的曲子。


 


然而不会再有人从巷子的那端醉醺醺地走进来,给他放一枚硬币,那个人甚至连生日都等不及跟他过。


 


“我听着呢,Erik。”Charles在手机的那头小声抗议。


 


“那你要听好了,我就唱这一次。”Erik对着通话中的手机说。


 


“那下一次是什么时候?”


 


“你回来的时候。”


 


说完,Erik把手机放在身侧,清了清嗓子,弹响了第一个音符,音乐声不大,像在说一个遥远且古老的故事,这个故事送给远方的爱人,如候鸟展开双翅掠过大西洋的上空,在云层中起伏穿梭,乘着洋洋洒洒的星星碎片,化作每一块陨石上裹着的糖衣,落入海面,然后借着汽船的鸣笛喷到漆黑的海岸,等第一抹朝阳升起,披着霞光,落入清晨时爱人睁开的双眸。


 


和着音乐,他轻声哼了起来。


    


即使低吟,也有如高歌。


 


 


End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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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:小小地完成了搞事的心愿,希望大家下手打的时候,轻一点><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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